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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存档人员职称申报服务

2017-04-05

【事项名称】

 委托存档人员职称申报服务

【设定依据】 

1.本市当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;

2.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审的要求。

【申请条件】

 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存档人员

【办理材料】

1.申请人身份证原件;

2.单位存档人员需提交介绍信;

3.工作单位已审核盖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申报表。

【办理地点】

北京人才大厦三层南厅312室

【办理时间】 

工作日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12:30—17:30

【联系电话】

 64401159

【办理流程】 

 1.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;

 2.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办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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