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事项名称】
 委托存档人员职称申报服务
【设定依据】 
1.本市当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;
2.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审的要求。
【申请条件】
 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存档人员
【办理材料】
1.申请人身份证原件;
2.单位存档人员需提交介绍信;
3.工作单位已审核盖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申报表。
【办理地点】
北京人才大厦三层南厅312室
【办理时间】 
工作日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12:30—17:30
【联系电话】
 64401159
【办理流程】 
 1.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;
 2.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办理。